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法官助理20名,书记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法官助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在法官的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二)协助法官组织庭前、庭后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三)受法官委托或者协助法官依法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等;
(四)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
(五)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材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等。
书记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法官助理岗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书记员要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及计算机专业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
5.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22日。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9:00至6月22日17:00。
3.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新乡市人民中路,新乡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西厅(市人民公园北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确认。需要提交材料:①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简历④两寸免冠照片 ⑤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打印)。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计算机测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计算机录入测试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
3.根据录入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计算机录入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四)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专业测试、面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招聘人选。
五、签订聘用合同
司法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派遣期1年。派遣期满不再继续派遣,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手续。
六、工资待遇及其他
法官助理月工资为2000元(不含单位、个人缴存保险部分)。
书记员月工资为1720元(不含单位、个人缴存保险部分)。
七、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我院不与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不解决户口及住房;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4.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咨询电话:0373-3053063 0373-3769617 。
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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